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

发布者:黄筑赟发布时间:2024-05-15浏览次数:752

按照党内关于加强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要求,毕业生党员(包括预备党员)应及时、准确完成组织关系转接。党组织关系接收地一般为:工作单位党组织;境内深造高校党组织;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、乡镇党组织;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。因出国等原因也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,待符合转出条件时及时转出。

为做好我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,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德赢vwin首app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留校学习或工作

留校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,请直接到管理科研楼1521办理线上组织关系转接。

二、组织关系转出至校外(A or B or C

A、已落实工作单位(或境内高校深造)的毕业生党员,若接收单位党组织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:请填写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:zhyhuang@ustc.edu.cn(采用此方式,不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);

B、已落实工作单位(或境内高校深造)的毕业生党员,若接收单位党组织不使用上述系统:请填写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:zhyhuang@ustc.edu.cn,然后到管理科研楼1521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

C、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,其党组织关系可迁往人事档案托管单位的上级党组织、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党组织、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。具体办理方法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相同。

三、申请保留组织关系

出国(境)的毕业生党员,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可办理保留组织关系。请将有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的附件2交至管理科研楼1521室。因出国(境)办理保留组织关系的,保留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。党员归来后,请及时联系学院申请恢复组织生活。


特别提醒:

1、毕业生党员要重视组织关系转接。党组织关系转出不等同于个人档案转出,需要单独办理。提交党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后,才可在离校通知单“党团组织关系”栏盖章。

2、请务必与党组织关系的接收方确认党组织名称,否则会出现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转接等情况。

3、电子版的申请表/审批表请发送至邮箱zhyhuang@ustc.edu.cn,并附上电子签名。

4、已离校同学可采用邮寄方式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,不可直接邮寄至目标党组织。党员需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,转入新的党组织后,须将填写好的介绍信回执拍照发送至邮箱zhyhuang@ustc.edu.cn,至此党员组织关系才算转接完成。


联系人:黄筑赟

邮箱:zhyhuang@ustc.edu.cn

电话:0551-63607263


附件1:【XXX姓名】-党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.docx

附件2:【XXX姓名】-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员出国(境)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.docx


网站地图